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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丰泽]浦西安置房8层以下无需加差价

来源: 作者:    发布时间:2009年12月23日 点击数:1021

    丰泽区浦西城市综合体项目动迁中

    安置房8层以下无需加差价

    8-14层:+50元/平方米 15-21层:+100元/平方米 21层以上:+150元/平方米

  本报讯 (记者林绿波)优先选房对于希望换取安置房的拆迁户来说,是个不小的诱惑。昨日,浦西城市综合体项目安征迁指挥部透露,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居民,可以享受先选房的优待。

  率先搬:有望减免楼层差价

  据悉,选择换取安置房的居民,在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当日,可以得到“搬迁腾空验收证”,之后可换取“安置证顺序号”,凭顺序选择安置房。

  按照规定,所选安置房在8层以下的任何一层均不用收取差价;在8-14层的任何一层,将多收取50元/平方米的楼层差价;在15-21层的任何一层,多收的差价为100元/平方米;21层以上的任何一层,多收的差价为150元/平方米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居民应按最接近应安置面积的原则选取安置房,因安置房型、结构等原因,每个选房号所选的安置房面积,超过应有面积累计不得大于20平方米(含),若超过面积仅在10平方米以内(含),每平方米需补交3200元;若在10平方米到20平方米之间(含20平方米),则按4200元/平方米计算;若超过20平方米,交房时则需要按同地段的市场价格计算。

  此外,对于合法建筑,在“房屋拆迁公告”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内率先搬迁腾空的,还可减免安置房的楼层差价50%—100%。

  过渡期:3年内每月补偿5元/平方米

  根据设想,居民住宅的过渡期为3年时间。在此期间内,居民住宅每月可享受5元/平方米的临时过渡补助费。指挥部表示,由于大量被拆迁居民住宅都在400平方米以上,如果按5元/平方米的标准,大部分拆迁居民每月将拥有2000元左右的过渡费。若被拆迁户面积不足200平方米,临时补助费,每户可以提高到每月1000元保底。

  一旦过渡期超过3年,从逾期之月起,被拆迁户可得到双倍的临时过渡补助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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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起集中查“两违”

  据悉,本次拆迁涉及泉秀街道的灯星、灯洲两社区的浦西、草埕、大淮、东村、水口五个自然村,共有民宅1600多户,企业20多家。其中,民宅建筑面积约60.78万平方米,厂房及商业综合楼约10.21万平方米。

  从今日开始,100多名干部将带头分组宣传,制止“两违”。针对乌洲等地掀起的抢建风,指挥部表示,尽管乌洲不在拆迁范围内,但若发现“两违”情况,也将一并处理。 (林绿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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